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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闻网讯 “你政府的行为,已严重妨害执行工作,限你政府于2023年3月31日前履行上述义务,如逾期未履行,将对你政府采取下列处罚措施……”3月29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向被执行人安康市某镇人民政府发出首份《预处罚通知书》,以惩戒预警方式,督促该镇政府依法履行判决义务。
据了解,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高某兰、陈某心与被执行人安康市某镇人民政府以及申请执行人陈某心、李某勤与被执行人安康市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两案,该院执行干警通过传唤到庭、电话沟通、上门约谈等形式,多次与该镇主要领导联系通报案件执行情况,并告知拒不履行法律后果。经多轮沟通后,该镇领导表示将于3月31日履行完毕。但履行期限将至,该镇仍迟迟未有履行义务的迹象,执行干警电话沟通后,其仍继续消极履行,拖延履行。
为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合法权益,同时以强制执行手段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彰显法律威严,3月29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带领执行干警前往该镇政府,送达了该院首份《预处罚通知书》,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限其于3月31日前履行判决义务。同时对该镇主要领导从法治政府建设、党员干部尊法守法用法等角度耐心释法明理,指出其“新官不理旧账”,消极履行的危害性并严肃批评。面对可能带来的处罚并意识到自身做法所产生的严重后果,该镇主要领导立即表示坚决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并承诺尽数缴纳赔偿款项。
“我镇政府在接到你院预处罚通知书后高度重视,已筹措相应资金,但资金拨付需要一定时间,请你院予以宽限,我镇政府将于4月6日将赔偿款全数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逾期未履行将自愿接受你院处罚。”接到《预处罚通知书》后第二日,该镇政府慑于法律威严,指派工作人员来到安铁法院作出书面承诺。
据悉,鉴于该镇政府正在履行判决义务,款项拨付需要一定期限的客观情况,法院决定给予一定的宽限时间,同时法院执行局将持续跟进监督,确保政府于4月6日前切实履行赔付义务。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张松 图/通讯员张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