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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甘肃客户端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万及敏)4月29日,“关邀天下 携手共绘”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宣传推介会在嘉峪关市举行,嘉峪关市文旅局以及嘉峪关市各大景区向参会嘉宾推介当地丰富的旅游资源,并推出多项奖励措施迎接2023黄金旅游季。
每年5至10月是嘉峪关市黄金旅游季,为吸引外地游客来嘉峪关,嘉峪关市文旅局还向参会嘉宾介绍了《嘉峪关市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创新发展补贴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明确,2023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通过旅行社组团方式组织游客来嘉峪关旅游,累计组织游客1000人(含)以上的,凡购票游览1个(含)以上收费景区的旅行社给予每人10元的补贴,游览景区且在嘉峪关市住宿1晚(含)以上的给予每人20元补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期间,按照所对应补贴标准上浮 50%给予补贴。
对旅行社组织旅游专列【每列500人(含)以上】来嘉峪关游览1个(含)以上收费景区且在嘉峪关市住宿1晚(含)以上的,每列补贴2万元,每列300人(含)以上的补贴1万元。对当年组织游客累计1万(含)人次以上的旅行社(以申报资料最终核定人数为准),除享受以上补贴外,再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当年利用摄影、散文、诗歌、书法、美术等艺术形式宣传嘉峪关文化旅游资源的原创作品,在公开发行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报纸杂志上发表的,按所得稿酬给予同等奖励。
对当年在微信、头条等自媒体平台,发布嘉峪关文化旅游资源宣传的原创作品,阅读量5000 至1万次(含)的单条奖励200元、阅读量1万(不含)至3万次(含)的单条奖励300 元、阅读量3万次以上单条奖励500元。
在抖音、快手、火山、微博等平台发布的原创短视频及图文等,阅读量2万至5万次(含)且点赞量1000 以上的单篇奖励200元,阅读量5万(不含)至10万次(含)且点赞量2000以上的单篇奖励30元、阅读量10万以上且点赞量6000以上单篇奖励500元。
对当年开设文化旅游宣传专栏,且推送嘉峪关文化旅游宣传原创图文200篇(舍)以上的综合性网络媒体平台,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补贴。
(新甘肃)